1、此签证无需预约,须申请人本人将签证资料递交到芬兰驻北京大使馆,审核资料很严格,并可能会进行递交资料面谈。
2、所有材料的原件须在面交资料当天带上,签证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后会直接退还原件。
3、申请人须提供真实的出行目的和行程安排,使馆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
4、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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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单位资料
- 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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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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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邀请函,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
4、回国保证;
5、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
更新负责人:elva 更新时间:2020-03-02 15: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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