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签证申请在任何情况皆需由本人前往签证申请中心递交。18岁以下申请人必须由其中一位监护人陪同。
2、外领区人士必须提供有效居住证。
3、所有材料的原件须在面交资料当天带上,签证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后会直接退还原件。
4、签证申请递交之后,领馆可能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并熟悉申请资料。
5、签证官有可能要求部分申请人前往瑞典驻上海大使馆进行面谈。
6、可选择在南京或杭州的签证中心递交申请,但出签时间会延长2-3个工作日。
7、未成年人与父母一同出行,无需做任何公证书。只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即可。
8、如有出行计划,请尽早办理。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并拿到护照前,建议不要支付交通、住宿等旅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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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单位资料
- 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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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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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需提供原件,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e、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
更新负责人:elva 更新时间:2020-03-02 14: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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